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勤教改了 警察下班免回所開會

【2015-08-16 02:59:51 聯合報 記者王敏旭、羅緗綸/新竹報導】

  「一天辛勞勤務結束後,還要參加勤前教育?」這疑惑存在員警心中已久,警政署長陳國恩日前在臉書發布訊息,指勤前教育實施規定已更改,不得要求員警無勤務時回到派出所進行勤教。警界基層叫好,有人直說:「早知道就不提早退休了。」

   無獨有偶,新竹縣消防局在前天主管會報中,縣消防局長孫福佑裁示,非屬救災、救護任務,如要求移樹、鋸樹,各單位主管要予以拒絕;獲得基層消防人員連聲稱:讚!

   消防人員表示,蘇迪勒颱風過境,因風力強勁,造成許多樹木倒伏、斷折,颱風過後,有民眾報案要求移樹、鋸樹。縣消防局前天主管會報討論,局長孫福佑裁示要求移樹、鋸樹,應予拒絕,基層消防人員認為,這是回歸消防專業的決定。

   孫福佑說,移樹、鋸樹不屬於消防工作,但如果有人被樹壓住,屬於緊迫危險情況,必須移樹、鋸樹才能救人時,消防人員還是會執勤,但與救人無關,只是單純的移樹、鋸樹,就應拒絕。

   警察勤前教育更改,立即引發熱列討論,一名新竹市前員警說,曾在下午4時許下班,被所長要求晚間6點回派出所參加勤前教育,一天上班已12小時,再加上勤前教育1小時,而勤教時間不能報加班,還造成休息時間完全不夠用。

   這名所長也回應,指勤教對象是交接班的同仁,召開前會請值班同仁以通訊軟體通知,應是轉達上有疏失,並沒強迫同仁返所勤教狀況,「如有誤會還請見諒」。

   警政署勤前教育新規定,員警於勤前教育時已無勤務編排者,除特殊情形,「不得」要求參加,施教重要資料與紀錄,應張貼警察機關內部網站供點閱,聯合勤教也修改為每個月一次,另外,刪除勤務手冊及無故未依規定記錄下勤教內容的懲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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