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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考作弊 3年內不得再考


     為嚇阻國考舞弊,考選部次長董保城指出,將修法限制舞弊者3年內不得參加任何國考,同時還將整理一套防弊教戰守則給監試人員,特別是偏遠考區或以選擇題為主的初考等,將是加強防弊的重點。

     考選部主秘林光基也表示,將更新防弊偵測設備,並請電信警察、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(NCC)為監試人員講習。考選部也將整理一套舞弊態樣及監場過程注意事項,供監試人員參考。

〔2010/12/31 自由時報/台北報導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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