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高普考報名資格
高考三級(高考) |
18歲以上,大學以上學歷 |
普通考試(普考) |
18歲以上,高中職以上學歷 |
備註 |
1.公職證照類:公職社工師、公職護理師、公職營養師等,須領有相關工作證書,並符合工作經驗規定。 2.技術類科:電子工程、電機工程、電信工程等,須符合規定之相關系所畢業。 |
二、高普考報名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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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考 |
普考 |
筆試 |
新臺幣1,400元整。 |
新臺幣 1,300 元整。 |
筆試及實地測驗 |
新臺幣2,900元整。 |
新臺幣 2,800 元整。 |
第二試口試 |
新臺幣1,200元整。客家事務行政、公職醫事檢驗師、公職藥師、公職護理師、公職臨床心理師類科應考人,如經第一試筆試錄取,考選部將另行通知繳費。 |
新臺幣 1,000 元整。客家事務行政類科應考人,如經第一試筆試錄取,考選部將另行通知繳費。 |
三、PTT國考版常見問題:高普考錄取分發如何進行? 保成學儒告訴你!
填志願表注意事項:
1.留意填表時間,盡早完成,並確認填表成功,此為老生常談,但每年總有人因此吃不少虧
2.職缺列表解析:
*職缺分為現缺及預估缺,公告分配結果後,現缺須在通知送達之次日起日內報到,預估缺則於職務出缺後,再行通知報到日期。
*留意,用人機關名稱後面有註明所屬機關接需要二次分發,職務內容無法事先透過詢問得知,因此在選填志願時需特別注意。
3.填表時切記填寫超過自己名次的志願,未達的部份會將所有職缺排序完成後,透由電腦重新抽籤,結果可能會超出各位考生的預期,因此要注意自己填寫志願的數量。
4.增額錄取人員將於正額錄取人員分發完畢後,配合用人機關需要,每兩個月依錄取成績順序分發任用。
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相關分配作業時程表
作業項目 |
作業時間 |
注意事項 |
權責機關 |
公告分配職缺訊息及寄發選填志願相關說明資料 |
榜示日 (放榜當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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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職缺相關訊息將公告於人事行政總處全球資訊網,錄取人員可先行上網閱覽。 2.選填志願相關說明資料 (含網路認證密碼及重要事項提醒卡),由考選部連同成績單於榜示當日寄發錄取人員。 |
人事行政總處、考選部 |
申請保留受訓資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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榜示後 10 日內 |
錄取人員因服兵役,進修碩士、博士,或疾病、懷孕、生產、父母病危、子女重症、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或其他不可歸責事由,以致無法立即接受分發,應於榜示後 10 日內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申請保留受訓資格。 |
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|
網路選填志願 |
約8天,詳細日期以實際公告為主 |
1.選填志願期間,電腦系統 24 小時開放;另逾上開規定時間後,系統將自動關閉,請錄取人員確實掌握時效。 2.如無電腦等上網設備,可於選填志願期間之上班時間內,至各直轄市政府及各縣(市)政府暨所屬機關(構)學校、各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洽借上網所需電腦設備。 |
人事行政總處 |
公告分配結果 |
選填志願約一週後 (以實際公告為主) |
1.分配結果將公告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全球資訊網站,並於當日以掛號寄送錄取人員。 2.請錄取人員逕向用人機關洽詢報到事宜。如分配現缺者,應於報到通知送達之次日起 10日內向用人機關(構)學校報到。如被分配之職務如尚未出缺者,則由用人機關(構)學校於職務出缺後,再行通知報到日期。 |
人事行政總處、各用人機關 |
台中學儒 電話:04-22290111 地址:台中市中山路17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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